观点碰撞
李艺强先生在《多党制的坏处》(《联合早报》2014年11月27日言论版)一文中,揣测拙文《变质的不是民主》(11月3日言论版)中所谓的民主就是指多党制,并表示“民主是好东西,变质的不是民主,孙君的这些评语都没有错,错就错在把多党制等同于民主”。
笔者对于此种辩论表示欢迎,并由衷感谢李君的善意提醒,令我深感有必要强调一下我心目中的民主,以免大家的讨论偏离了共同的基础而南辕北辙。
对于民主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,莫衷一是。“红色高棉”统治下的柬埔寨,曾定国名为“民主柬埔寨”,朝鲜至今仍自称为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”;反而绝大多数世人所公认的民主国家,均未在国名中刻意强调“民主”二字。可见,如果彼此所说的民主,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,那就难免只能自说自话了。
笔者虽然不是学者,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学院学习公共政策时,对民主的理论还算有所涉猎,并与相关教授专家有过深入探讨。在众多民主理论中,笔者心目中比较认同的民主的内涵,至少应涵盖三方面要素:程序(procedure)、参与度(participation)和有效性(effectiveness)。
第一,所谓程序就是强调政府决策的过程是否民主合法,是否有权力制衡和轮替机制,如三权分立、政党竞争等。例如,一项政策的出台,到底是独裁者或大领导一言堂就独断专行,还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辩论以及民主表决才能通过。程序民主是民主的基础要件,但并非全部,李君臆测我所谓的民主就是狭隘的多党制,有些误解。
第二,所谓参与度则是强调在国家权力运行和政府决策过程中,广大的普通民众应该拥有实质的话语权。中国完全没有民主吗?当然不是,中国有所谓的党内民主、基层民主和人民民主;然而中国的民主之所以仍被诟病,就是因为民众的“真正”参与度其实十分有限。多党制或两党制也许有不少弊端,但是它们至少给民众提供了参与国家政治的可能性和多样选择性。
第三,所谓有效性就是看民主的制度是否催生了良政(good governance)、是否真正为民众谋福利。此要素强调民主是一种治理手段(means),而非根本目的(goal)。笔者并不完全赞同,但认可民主不能徒有其表。大多数劣质民主国家就是陷入了只注重形式上民主的误区,而其民主制度并没有真正促进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。
“中国模式”的拥趸所最为津津乐道的应该就是最后一点,因为“中国模式”在近30多年,非常高效地缔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奇迹。正如李君所言:“中国正走在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道路上,中国梦还在进行式,已然振兴了中国,印度、印度尼西亚新领导人也受中国模式启发,甚至西方‘优质民主’国家,也把世界经济的引擎寄托在中国经济上。”
不过,大家除了应关注某种制度的有效性,可能也需要冷静并深入分析一下,该制度的成本收益效率性(efficiency)以及社会公平公正性。我们不能只看到外表光鲜的GDP数据,而忽略了加速枯竭的资源、日益恶化的环境、贪污腐败丛生、贫富分化加大和社会道德沦丧等危机。
而且,笔者不禁要问,民主到底是不是中国梦的敌人?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,难道不是在“文化大革命”后,逐渐变得更加民主的前提下实现的吗?美国麻省理工大学(MIT)斯隆商学院黄亚生教授在《民主政治是否遏制经济增长?》的演讲中,早已给出了更为精辟的解析。
笔者从不否认中国国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,但若妄自尊大地过度强调中国特色模式的优越性,而盲目拒绝普世价值的存在,只恐令我们未来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自我尴尬境地。
作者是旅居新加坡的
中国籍投资分析师
Sun Xi
TRS contributo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