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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difund 医药援助怎能 “看钱配药”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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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卫生部老是强调我们的社会医疗安全网 最后一道是Medifund, 有过这样的经验,医生分配的药已经拿了,到了付账柜台出示100%免除医药费, 包括NSD/NFD (if supported by Dr)社工说医生开的药物也都包括在内,但是真实情况有两种现象,一是把较昂贵的药换成较便宜的,他们说类似,是不是同样效果就不是外行人能知道的,但心理上总是觉得,一分钱一分货的原则,如果全然相同果效,那医生或医院也不需要同时采购量中同样疗效的药物,是吗?第二种情形是,某些即使是医生配给的,当您出示保健基金Medifund受惠者某些药物还是需要自付,即便是100% 豁免,不然就是他们会拿回这一类药物,被当着是“奢侈” luxury , 可有可无,付得起钱就大可以买,付不起钱,我自然拿回,取消。这样的运作似乎很有问题。
 
Medifund只提供基本药物,低廉药物,不是所有医生配给的都可以享有免付费的福利,假设医生配给的都是病人需要的,不是白吃白用而毫无果效的吧,除了维他命之类(有时也未必)。
 
如果病人真的需要,怎么能够看钱配药。所有保健基金受益者理应在药物上,甚至治疗方法只要证明需要和有效,病人都应该是同等,一视同仁,获得同样的治疗为大前提,不论他是什么等级,有钱没钱的病人。住宿,病房,餐食还可以说的过去,它不影响治疗,但疗法和药物,不是有钱人就需要,贫苦人家的病患则不需要。这样不合情合理,也带有歧视,疏忽之嫌,难道治病也分等级吗? 不久前看到一则报道,寻求社区,CDC支助购买轮椅一般上不能要求是电动轮椅,只能是一般基本百多元标准型的,但是某些病人只有靠电动轮椅才能自己出门,乘搭公共交通,这也不算是奢侈品吧?能做到还是可以提供最大的可行性帮助,现在科技,社会,人们的生活条件环境也提升,追不上的有困难的实际需要的期望和要求相应还是可以接受的。
 
因此,保健基金这一方面是不是需要检讨,以免误会,如果确实如此,看钱多少来决定未免失去医德,也对贫苦国人是一种不公平的处理方式。此外虽然大部分医疗社工MSW都很友善,有爱心,关心,可是制度不是他们的错,以来个别医疗机构都的重覆性的申请,为何不能相类似MSF Public Assistant Scheme or CHAS 像交通优惠卡那样提供不同的专用卡,一卡代替Medifund的信件,所有公立自主医院都应该通用,不都是属于卫生部管辖的吗?LTA的做法,MOH也可以考虑,实在看不出为何需要重覆申请类似的医药援助?这个程序很浪费时间人力,也苦了病人,尤其是老人家,文件之多,实在不容易,再说一般只是6个月,而医院或长期病患,慢性病患一次复诊间隔4-6个月,那几乎每一次都得重新申请(Review)这都大大加重彼此的负担,社工已经工作量不小,人力不足,精简程序很有改善的必要。
 
 
Pinky Jhl
TRS contributor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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